2023年1月12日,學院黨委召開第75次會議,傳達學習習近平總書記在二十屆中央紀委二次全會上的重要講話將神,審議學院領導班子2022年度民主生活會方案、合同管理辦法、內部審計工作計劃起草情況及學生公寓整修改造方案調整情況,聽取2022年度二級黨組織書記抓黨建工作述職評議考核、中層領導班子及領導干部考核、二級單位目標管理考核結果及學院重大事項督辦落實情況匯報。黨委書記李洪軍主持會議。
會議指出,習近平總書記在二十屆中央紀委二次全會上的重要講話,站在事關黨長期執政、國家長治久安、人民幸福安康的高度,對堅定不移推進全面從嚴治黨作出戰略部署。會議要求,要深入學習領會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深刻領悟“兩個確立”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決策部署;要把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黨的自我革命戰略思想融入學院黨的建設和辦學治校全過程、各方面,把履行管黨治黨政治責任作為最根本的政治擔當,扎實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構建全面從嚴治黨體系,不斷提升學院黨建工作質量和水平,深入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推動學院高質量可持續發展。
會議指出,召開民主生活會是加強領導班子建設的一項重要舉措,也是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的一個具體措施。會議要求,要充分認識開好民主生活會的重要意義,準確把握開好民主生活會的各項要求,突出問題導向,開好高質量民主生活會,并以“釘釘子”精神抓好整改落實。
會議指出,做好基層黨組織書記抓黨建述職評議工作,對于健全全面從嚴治黨體系,切實增強基層黨組織書記管黨治黨的主責主業意識,進一步壓實壓緊黨建工作責任具有重要意義。會議要求,各基層黨組織書記要提高政治站位,強化“頭雁”引領作用,負起基層黨建第一責任人責任,把抓好黨建工作作為“責任田”精耕細作,抓出成效;要以抓黨建為第一要務,提高自身政治判斷力、政治領悟力、政治執行力,不斷總結基層黨建工作經驗,擦亮黨建工作品牌。各基層黨委、黨總支要組織好所屬基層黨支部書記的述職評議考核工作,強化評議考核結果運用,充分發揮考核“指揮棒”作用,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
會議指出,中層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考核工作是領導班子建設和干部隊伍建設的一項基礎性、常規性工作,是激勵干部干事創業、擔當作為的具體舉措。會議要求,要提升考核工作科學性,確保考核能夠全面、客觀、準確地反映出考核對象真實情況;要堅持考核工作規范性,嚴格落實考核評價辦法,明確考核方式、評分標準等有關內容;要提升考核工作協同性,增強各項考核的銜接與協同,樹立清晰準確的評價導向,有效發揮考核評價工作的應有作用。
會議指出,開展目標考核工作是充分調動各二級單位工作積極性創造性,推動工作落實,促進學院發展的一項具體措施。會議要求,要認真總結經驗,按照科學合理、分類評價、客觀公正、規范透明、逐步優化的要求,對目標考核指標體系進行進一步改進和完善,使目標設計更加科學、激勵約束制度更加完備、過程管理更加規范、績效評價更加系統,為學院發展作出貢獻的部門和個人能夠得到相應激勵,樹立干事創業鮮明導向,切實提高學院管理科學化、規范化、制度化水平,為推動學院高質量可持續發展提供有力保障。
會議指出,加強督查督辦工作是確保黨中央、省委及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廳各項決策部署落實落地的重要舉措,也是改進工作作風的具體體現,對提升學院決策質量具有重要意義。會議要求,要提高認識、落實責任、健全機制,確保各項議定事項和決策得到貫徹落實。
會議指出,制定合同管理辦法是防范辦學風險,進一步推進學院規范化辦學的一項具體措施。會議要求,要增強法治意識,善于學法、守法、用法,提升法治校園建設水平;要建立權責清晰、高效運轉的合同管理內部機制,加強全過程監督;要完善合同制度建設,做好合同制度宣傳,落實合同管理職責,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會議指出,做好內部審計工作對于全面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審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強學院黨委對內部審計工作的領導,依法全面履行審計監督職責,更好發揮審計在學院監督體系中的重要作用,實現審計工作高質量發展具有重要意義。會議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認識審計工作的重要意義;各部門各單位要嚴格按照規定積極配合審計工作,強化審計結果運用,嚴肅監督問責,切實提高內部審計工作水平,推動學院高質量可持續發展。
會議指出,學生宿舍是學生學習生活的重要場所,是思政育人的重要載體,也是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的重要陣地。會議強調,宿舍改造對于進一步改善學生生活條件,營造整潔優美育人環境,構建和諧美麗校園,提升師生幸福感、獲得感具有重要意義。會議要求,要盡快啟動維修改造工作,著力改善學生住宿條件,增強學生良好住宿體驗感;要把整修工程和學生宿舍文化建設密切結合起來,充分發揮整修工程應有成效,落實“三全育人”要求,切實提升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水平。
會議采取線上方式召開。于忠黨、段樹斌、于麗、姜國新、王立志出席會議,孫承智、劉玉梅及學院各二級黨組織書記、各部門負責人列席會議。